近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对2017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通报表彰,柞水县荣获2017年度全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两项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7年,柞水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全市率先纳入追赶超越暨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季度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夯实。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完成6镇16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级环境网格动态监管有效推进,全县农村环境整体面貌持续改善。
该县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成5个减排项目建设,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120.97吨,氨氮削减12.76吨,二氧化硫削减144.9吨,氮氧化物削减8.43吨。创建省市绿色生态单位8个,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全面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和河道非法采砂、砂石加工专项整治等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查封12家,立案9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3人,拆除黏土砖厂4个,取缔砂石加工企业4家,9件信访投诉件全部办理、整改到位。全年实现空气优良天数333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建设生态幸福美丽宜居新柞水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实现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