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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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8日
柞水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
为认真贯彻省、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综合能力建设,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新期待,促进全县消防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追赶超越”工作要求,根据《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安排部署,以“筑牢社会基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以夯实各镇办、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为核心,努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优化各类消防救援器材,健全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消防基础设施体系,为建设“三个柞水”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编制消防规划。2017年6月底前,完成柞水县城区及下梁镇、凤凰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其余镇办在年底前完成《城乡消防规划》制定任务或按照国家标准在镇(办)总体规划中专项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基本要求。
2.推进消防站建设。(1)全面推进专职消防站建设。2017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逐步提高凤凰镇专职消防队人员待遇和装备水平。(2)合理建设卫星消防站。2017年前建成营盘镇卫星消防站,2018年前建成红岩寺镇卫星消防站,实现县域南北消防队站全覆盖。(3)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2017年8月底前,各镇办至少1个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成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接受县应急办和消防大队调度指挥。
3.加强消防水源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按照《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和《柞水县市政消火栓管理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标准要求,在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25个,其中,2017年完成15个;2018年完成5个;2019年完成5个,并按照有图片、有地址、有编号的要求,实行“身份证”式管理。
4.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按照灭火救援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保障可视化要求,建设信息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效能。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
1.配备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2017年8月底前,完成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采购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
2.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根据我县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隧道山岳救援特点,在2018年12月底前为县消防队配备消防灭火机器人1台,2019年前为新建的卫星消防站配备高效高压喷雾消防车2辆,上述装备分别于当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及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三)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按照“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省消防总队《四级消防力量联勤联训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的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消防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加强区域性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与镇安县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协作。以县消防大队为依托积极组建高层建筑火灾、公路隧道火灾、山岳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3.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2017年,全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达到36人,消防文员达到5人; 2018年,全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达到53人,消防文员达到6人。专职消防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50%和80%。同时,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纳入事业编制序列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负责日常办公,具体负责实施《提振计划》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快推进,形成合力。县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提振计划协调工作,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申报、建设施工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县民政、人社、编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和待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提振计划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按照“省级配套、市县按比例分担”的原则和《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要求,县财政按照配额投入300万元消防装备经费,其中2017年投入135万元,2018年投入105万元,2019年投入60万元,为提振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从2017年起,将《提振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列入专项督查计划,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迅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责令整改落实。
附件:柞水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任务一览表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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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8日
柞水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
为认真贯彻省、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综合能力建设,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新期待,促进全县消防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追赶超越”工作要求,根据《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安排部署,以“筑牢社会基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以夯实各镇办、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为核心,努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优化各类消防救援器材,健全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消防基础设施体系,为建设“三个柞水”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编制消防规划。2017年6月底前,完成柞水县城区及下梁镇、凤凰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其余镇办在年底前完成《城乡消防规划》制定任务或按照国家标准在镇(办)总体规划中专项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基本要求。
2.推进消防站建设。(1)全面推进专职消防站建设。2017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逐步提高凤凰镇专职消防队人员待遇和装备水平。(2)合理建设卫星消防站。2017年前建成营盘镇卫星消防站,2018年前建成红岩寺镇卫星消防站,实现县域南北消防队站全覆盖。(3)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2017年8月底前,各镇办至少1个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成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接受县应急办和消防大队调度指挥。
3.加强消防水源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按照《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和《柞水县市政消火栓管理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标准要求,在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25个,其中,2017年完成15个;2018年完成5个;2019年完成5个,并按照有图片、有地址、有编号的要求,实行“身份证”式管理。
4.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按照灭火救援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保障可视化要求,建设信息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效能。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
1.配备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2017年8月底前,完成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采购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
2.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根据我县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隧道山岳救援特点,在2018年12月底前为县消防队配备消防灭火机器人1台,2019年前为新建的卫星消防站配备高效高压喷雾消防车2辆,上述装备分别于当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及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三)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按照“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省消防总队《四级消防力量联勤联训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的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消防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加强区域性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与镇安县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协作。以县消防大队为依托积极组建高层建筑火灾、公路隧道火灾、山岳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3.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2017年,全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达到36人,消防文员达到5人; 2018年,全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达到53人,消防文员达到6人。专职消防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50%和80%。同时,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纳入事业编制序列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负责日常办公,具体负责实施《提振计划》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快推进,形成合力。县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提振计划协调工作,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申报、建设施工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县民政、人社、编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和待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提振计划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按照“省级配套、市县按比例分担”的原则和《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要求,县财政按照配额投入300万元消防装备经费,其中2017年投入135万元,2018年投入105万元,2019年投入60万元,为提振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从2017年起,将《提振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列入专项督查计划,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迅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责令整改落实。
附件:柞水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