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镇办复核,县民政局同意,拨付徐加成等2045户2069人2018年4至6月五保供养金276.7050万元(其中:分散供养1840户1864人246.9800万元,标准:现金5300元/人年;集中供养205户205人29.7250万元,标准:现金5800元/人年),电价补贴3.0675万元(标准:5元/户月),总计279.7725万元,此款从财政专户“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中支付。
各镇办要严格按照《柞水县农村五保供养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柞民发〔2016〕117号)的文件要求,及时发放到户,不得拖延和挪用。
附件:2018年2季度五保金发放花名册(政府公示).xlsx